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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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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人服流实践办〔200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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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习实践活动效果,成立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下设5个活动指导小组,将参加教育活动的流动党员,划分成5个活动组。
第一组:组长张翠芬、副组长吴云侠,负责联络第1-60党支部。
第二组:组长曲光秋、副组长介永军,负责联络第61-120党支部。
第三组:组长武凤琴、副组长万寅,负责联络第121-180党支部。
第四组;组长吴海燕、副组长蒋春波,负责联络第181-240党支部。
第五组:组长孙书芳、副组长王群,负责联络第241-343党支部。
活动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流动党员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选派流动党员党总支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分别担
任;各支部书记为各活动组组员。各活动组负责指导、帮助、协调、督促所属各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组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本支部流动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各活动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设在人才大厦(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187号,404室,邮编100011)电话:64401142、64521463、64521462
中心党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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