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文化宫办公区机要档案到档查询
2008-11-3以前
确认档案寄到我中心后,请持下列材料前来办理存档手续:
1、毕业生存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用人单位留存联)、《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及集体存档单位已盖章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
2、其它人员存档:身份证、调动手续、《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及集体存档单位已盖章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个人存档办理时现场签订合同)。
特别提示: 1、确定档案已寄到我中心后,请及时办理存档手续,长期(超过180天)不办理存档手续的档案,我中心将退回原寄送单位(或学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我中心将随时更新机要档案查询信息,请注意查询。
办公地址: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中心办公大厅(东城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内) 电话:65228547、655963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