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市人才各参保单位:
200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已经开始,从2007年7月1日起,医疗报销已开始
报盘(最新企业版本为2.4.8),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尽快登陆北京人才网下载报销流程。
网址:WWW.BJRC.COM ,软件安装及使用咨询电话:96102
现通知如下:
1、请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将参保人员2008年度内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1800元)的医疗费用及时进行申报。
2、请各参保单位将2008年12月15日前的医疗费用单据于2008年12月15日前进行申报;2008年
12月15日至31日的医疗费用单据,请于2009年1月5日前进行申报。
3、鉴于2009年春节为1月26日,所以2008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请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09
年1月5日前向我中心进行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社保将不再收取任何单据。
4、根据京劳社医发[2008]111号文规定,凡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0%,各参保单位将职工在社区服务中心发生的医药费归集后于200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之间统一上报我中心社保部。
5、为防止因单据丢失而给参保单位及职工带来损失,进一步保障参保单位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的准确、及时,建议各单位在报送基本医疗药费单据、处方前将原件复印留存,以备查询。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保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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